四川通报2022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 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2023年01月11日 19:26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22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通报

川办函〔2023〕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指示要求,紧扣新时代民生建设新要求,立足实际,扎实推动全省30件民生实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民生愿景成为幸福实景。

2022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已经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截至2022年12月底,各级财政已下达预算2067.38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8.8%。其中:中央补助1492.16亿元,占计划安排数1376亿元的108.4%;省级下达预算442.07亿元,占计划安排数426.36亿元的103.7%;市、县下达预算133.15亿元,占计划安排数98.06亿元的135.8%。各级财政实际拨付资金2030.26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6.8%。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减免非民族自治地区40万名幼儿保教费。已减免非民族自治地区44.05万名学前幼儿保教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0.11%。

(二)全省新增5800个普惠托位。截至2022年12月,已新增具备入托条件的托位5890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55%。

(三)为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和营养膳食补助。已为204.66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325.83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6.95%、108.61%。

(四)向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截至2022年12月,已向43.47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8.66%。

(五)实施民族自治地方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在民族自治地区的51个县(市),对34.98万名在园幼儿全面免除学前3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全面免除11.52万名在校普通高中生3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9.32%、115.22%。在民族地区的52个县(市、区),全覆盖实施“一村一幼”计划,为村级幼教点辅导员发放劳务报酬省级补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六)支持75万名进城务工子女就近入学。已为77.58万名进城务工人员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读学校按标准提供经费保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45%。

(七)促进城镇新增就业85万人、脱贫人口就业220万人,大力实施“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培育创建行动。截至2022年12月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99.6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7.18%;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5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59.42%;脱贫人口就业229.6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4%;培育地方特色劳务品牌42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八)提高6500余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已提高到610元,扣除流出人口、核减的重复参保人员等,据实据效对全省符合条件的6428.23万名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给予财政补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九)持续为全省8300余万常住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已为8430.23万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57%。

(十)为100万农村适龄妇女免费提供“两癌”筛查。截至2022年12月底,为全省111.82万名35—64岁的农村妇女免费提供“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服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1.82%。

(十一)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按时足额向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养老金。已为1125.97万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基础养老金,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36%;为112.54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2.54%;为890.8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8%。

(十二)建设100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完成全省100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并投入运行。目前全省已建有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484个,实现街道层面全覆盖,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逐步建立。

(十三)代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已为231.16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5.58%。

(十四)适度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2022年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已分别达695元/月、509元/月,较上年分别增加71元/月、65元/月,21个市(州)城乡低保标准均已达到全省城乡低保标准最新低限。

(十五)为75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已为81.88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让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实现“应享尽享”。

(十六)支持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截至2022年12月底,20个县(市、区)优化改造提升的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已全面完工,并以此为依托,统筹引导各地盘活闲置未成年人保护阵地资源,打造形成“1+N”多元服务未成年人保护载体。

(十七)为0.81万名0至6岁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已为1.2246万名0至6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51.18%。

(十八)推进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已为全省21万余名逝者家庭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7亿元,绿色惠民殡葬政策覆盖率达100%。

(十九)建成40个安全社区,提高建设单位风险防控水平。已建成40个省级安全社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十)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5800部。已完成既有住宅电梯增设5800台,完工率达100%。

(二十一)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00个。纳入2022年民生实事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已开工5413个,开工率达102.13%。

(二十二)实施4690余个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91个博物馆和纪念馆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扣除因撤并减少的142个乡镇文化站,2022年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206个、文化馆205个、文化站(中心)4089个、美术馆54个以及博物馆和纪念馆92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十三)实施80余个大型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已实现全省84个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5%。

(二十四)对22万个自然村开展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2022年,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建立了“县级以上有服务机构、乡镇有网点、村组有专人负责”的运维机制,按月完成了22.38余万个自然村广播电视户户通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十五)实施200个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已完成200个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累计入户探访4.6万人次,服务群众700万人次,200个项目绩效评估合格率达100%,实现县级社工总站和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

(二十六)修缮改造21处烈士纪念设施。已完成21处烈士纪念设施修缮改造项目,其中新增烈士墓688座、修缮烈士墓1641座,新建和修缮纪念广场、英名墙、纪念碑54处,新建、改扩建、修缮纪念馆17处,改陈布展12处。新建、扩建、修缮办公用房,新建或修缮园区道路,园林绿化及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治理45处。

(二十七)新(改)建6000公里农村公路。全省农村公路民生工程项目全部完工,新(改)建农村公路7136.7公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8.9%。

(二十八)建成100座农村铁索桥改公路桥。100座农村铁索桥改公路桥已全部完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十九)支持国道351夹金山隧道工程建设。截至2022年12月底,国道351夹金山隧道工程完成主洞掘进1410米,平导洞掘进3273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十)实施农村通信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已在农村地区新建4G基站1300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资金执行情况

(一)减免非民族自治地区40万名幼儿保教费。计划安排3.5亿元,已下达预算3.86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10.3%。实际拨付资金3.79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8.3%。

(二)全省新增5800个普惠托位。计划安排0.58亿元,已下达预算0.67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15.5%。实际拨付资金0.67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15.5%。

(三)为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和营养膳食补助。计划安排43.4亿元,已下达预算46.68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7.6%。实际拨付资金44.88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3.4%。

(四)向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计划安排8亿元,已下达预算8.66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8.3%。实际拨付资金8.52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6.5%。

(五)实施民族自治地方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计划安排8.02亿元,已下达预算9.02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12.5%。实际拨付资金8.87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10.6%。

(六)支持75万名进城务工子女就近入学。计划安排5.3亿元,已下达预算6.9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30.2%。实际拨付资金6.56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23.8%。

(七)促进城镇新增就业85万人,脱贫人口就业220万人,大力实施“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培育创建行动。计划安排38.4亿元,已下达预算44.43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15.7%。实际拨付资金43.22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12.6%。

(八)提高6500余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计划安排396.5亿元,已下达预算381.15亿元,占计划安排的96.1%。实际拨付资金381.15亿元,占计划安排的96.1%。

(九)持续为全省8300余万常住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安排58.68亿元,已下达预算66.32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13%。实际拨付资金65.95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12.4%。

(十)为100万名农村适龄妇女免费提供“两癌”筛查。计划安排1.28亿元,已下达预算2.14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67.2%。实际拨付资金1.51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18%。

(十一)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按时足额向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养老金。计划安排1125.04亿元,已下达预算1202.76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6.9%。实际拨付资金1201.4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6.8%。

(十二)建设100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计划安排2亿元,已下达预算2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0%。实际拨付资金2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0%。

(十三)代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计划安排2.09亿元,已下达预算2.92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39.7%。实际拨付资金2.89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38.3%。

(十四)适度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计划安排138.4亿元,已下达预算181.97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31.5%。实际拨付资金180.08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30.1%。

(十五)为75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计划安排9亿元,已下达预算10.54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17.1%。实际拨付资金10.41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15.7%。

(十六)支持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计划安排0.6亿元,已下达预算0.6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0%。实际拨付资金0.6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0%。

(十七)为0.81万名0至6岁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计划安排1.62亿元,已下达预算1.62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0%。实际拨付资金1.9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17.3%。

(十八)推进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计划安排0.8亿元,已下达预算1.75亿元,占计划安排的218.8%。实际拨付资金1.71亿元,占计划安排的213.8%。

(十九)建成40个安全社区,提高建设单位风险防控水平。计划安排0.1亿元,已下达预算0.1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0%。实际拨付资金0.1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0%。

(二十)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5800部。计划安排2.9亿元,已下达预算2.9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0%。实际拨付资金2.9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0%。

(二十一)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00个。计划安排19亿元,已下达预算23.53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23.8%。实际拨付资金20.85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9.7%。

(二十二)实现4690余个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91个博物馆和纪念馆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计划安排4.87亿元,已下达预算6.09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25.1%。实际拨付资金5.62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15.4%。

(二十三)实现80余个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计划安排0.9亿元,已下达预算0.9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0%。实际拨付资金0.91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1.1%。

(二十四)对22万个自然村开展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计划安排1.42亿元,已下达预算1.54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8.5%。实际拨付资金1.54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8.5%。

(二十五)实施200个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计划安排0.4亿元,已下达预算0.4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0%。实际拨付资金0.4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0%。

(二十六)对21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改造。计划安排0.32亿元,已下达预算0.36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12.5%。实际拨付资金0.36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12.5%。

(二十七)新(改)建6000公里农村公路。计划安排21亿元,已下达预算50.01亿元,占计划安排的238.1%。实际拨付资金24.97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18.9%。

(二十八)建成100座农村铁索桥改公路桥。计划安排2.6亿元,已下达预算2.86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10%。实际拨付资金2.79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7.3%。

(二十九)支持国道351夹金山隧道工程建设。计划安排3亿元,已下达预算4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33.3%。实际拨付资金3.01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0.3%。

(三十)实施农村通信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安排0.7亿元,已下达预算0.7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0%。实际拨付资金0.7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10日

编辑:陈静

责任编辑:雷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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