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不寻常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被行政拘留和刑事立案

来源:看度新闻 2022年06月14日 10:49

不久前,金牛区茶店子西街发生一起网约出租车与公交车碰撞的交通事故。当接到报警的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赶到现场处理时,在事故双方剑拔弩张、各执一词的争执中,逐渐察觉到这并非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在民警随后进一步的深入调查时,这起异样“交通事故”的真实原委也渐渐浮出了水面……

一起不寻常的交通事故

当日16时15分,蒋某林驾驶川AL9***小型网约出租车载着乘客行驶到茶店子西街,为方便停车起步,蒋某林就将车辆停在了公交专用道内,让到达目的地的乘客下车。而此时,一辆载有22名乘客的川AN2***号公交车正在公交车道内行驶,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网约出租车突然停在了公交专用道内,公交车随即急停,引发车内一片惊慌。公交车驾驶人胡某茂顿时火冒三丈,为宣泄自己的不满情绪,立即驾驶车辆绕过前车,想都没想就用公交车堵在了网约出租车的前面,使其无法起步行驶。在僵持了大约8秒钟后,胡某茂才驾驶公交车继续前行。

蒋某林被公交车斗气堵路后,并没有认识和反思自己违法停车是导致问题发生的根源,在自己受到挑衅时,反而采取了“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不当方式。随后,蒋某林驾车在道路上开始随意变道追赶胡某茂驾驶的公交车,不顾公交车驾乘人员和公共社会的安全,采取并线追逐方式对公交车进行卡位逼迫,最终造成两车相撞,导致了这起交通事故。在此次事故中,所幸无人员受伤。

被行政拘留和刑事立案的双方当事人

经警方侦办查明,网约出租车驾驶人蒋某林(男,55岁,本市人)驾驶车辆在城市道路上对载有乘客的公交车进行高速超越、随意追逐、突然并线和卡位逼迫,最终造成两车相撞。其行为系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公安机关对蒋某林涉嫌危险驾驶已刑事立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公交车驾驶人胡某茂(男,36岁本市人),不顾车内乘客安危,为与驾驶人蒋某林斗气,表达内心不满,驾驶公交车故意将网约出租车拦停在道路上约8秒钟,导致蒋某林受到挑衅后驾车追逐逼迫其所驾公交车,最终造成两车相撞,车辆受损。胡某茂的行为系寻衅滋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胡某茂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此案的当事双方均为道路交通运输专业驾驶人,在驾驶车辆运输乘客时,本应更加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注重安全操作和文明驾驶行为,承担道路交通安全运输的职责和义务,时刻保障所载乘客和其他交通参与群体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树立职业驾驶人的良好行业形象。然而,当事双方并没有用职业驾驶人的要求和标准规范自己的驾驶行为,以违反法律法规的方式来宣泄情绪,破坏公共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这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警方在此提示,公共道路和区域是所有交通参与群体安全出行的地方,不是斗气室,更不是竞技场。驾驶人在驾驶车辆行驶在道路上,如发现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时,可对违法证据进行实时记录,并通过“蓉e行”平台进行违法举报,由公安机关查证后予以依法处理;驾驶人驾驶车辆时,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更不得为发泄自身的情绪,逞一时意气,驾车斗气、追逐、挑衅,进而出现不理智的行为,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置于危险境地,从而造成严重伤害后果。

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调查一起、追究一起,坚决依法以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的手段,维护法纪、保障安全。

看度记者:龚政

编辑:朱玲玉

版面编辑:邓海燕

责任编辑:叶升芃

相关新闻

评论

0 条评论 手机发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