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望免费携带两名儿童!成都地铁这些意见正在公开征集
看度记者从成都市政府网站获悉,《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正草案稿)(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一名成年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两名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乘车,携带超过三名的,应当按照超过人数购买成人全票。
除了有望携带两名儿童乘车,这些亮点调整也值得注意。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应防止噪声污染
在建设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中将原规定中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应当依法使用地表以下空间”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实行地上、地表、地下分层设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依法使用地表以下空间,不受地表土地用途及权属的限制。”
在轨道建设方面,《征求意见稿》专门将防止噪声污染加入其中。
其中,第十二条,建设条件应当明确城市轨道交通出入口、电梯、区间风井、风亭和冷却塔等设施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结构对建设项目的控制要求,以及建设项目隔音降噪、排水防涝措施等内容;
第十六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防止噪声污染,并符合保护周边已有建(构)筑物的技术规范要求。
同时,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应当合理配置车站男、女卫生间和母婴设施,通行设施的设计与建设应当满足老年人、残疾人通行的需要。
电子设备外放声音滋扰乘客等行为拟被禁止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范围内设置商业设施、拍摄影视资料或者从事其他可能影响行车安全、客运服务活动的,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运营单位同意。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拟禁止以下行为:
● 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车厢内从事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废弃物;
● 躺卧、乞讨、收捡废旧物品;
● 踩踏座椅、追逐打闹、弹奏乐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
● 擅自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散发宣传品或者从事销售活动;
● 使用轮滑鞋、滑板等;
●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悬挂物品;
●在车厢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 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版面编辑:邓海燕
责任编辑: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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