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拆除——肖家河沿街47号

根据“平安社区工程百日攻坚行动”要求,2019年4月16日,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付真会同志一行对肖家河沿街47号鼎盛大厦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地点楼顶正在实施违法建设,立即责成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对违章搭建展开调查,针对存在问题立即查处。
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接通知后立即到达现场,经过调查,上述建设于2019年3月底开始修建,建设面积约为60平方米。执法人员要求建设者周国林出示相关审批手续,其无法出示。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1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建设进行拆除,执法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建设者周国林处以2000元整行政罚款。
截止4月28日,已完成上述地址的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0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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