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王贾桥小学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来源:成都市王贾桥小学 2019年09月28日 10:38
摘要:近日,成都市王贾桥小学组织全校师生一起学习了《五星红旗 我为你骄傲》普法教育。德育处副主任李珍黎介绍了《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13条规定。

近日,成都市王贾桥小学组织全校师生一起学习了《五星红旗 我为你骄傲》普法教育。德育处副主任李珍黎介绍了《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13条规定。

一个国家的国旗就是这个国家的象征。他是不能随意更改的,《国旗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五星红旗是建国时毛泽东等老一辈国家领导人亲自审定,并经过中央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公布的。

人们常说“五星红旗是烈士们用鲜血染成的”,面对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聆听雄壮嘹亮的国歌,一种庄严感、自豪感便会油然而生。学校举行升国旗仪式,是一种爱国主义教育,就是让同学们从小了解中国革命曾令无数中华儿女为之前赴后继的历史,发奋读书,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通过学习《国旗法》的知识,知道维护五星红旗的尊严,是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职责。作为祖国未来的栋梁之才要从小知国旗、爱国旗,长大后,成为国家有用之才。(成都市王贾桥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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