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成都市投资促进研究中心主任赵涛以虚报冒领手段套取财政资金问题。2016年6月,成都市投资促进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投研中心)承办全市投促系统专题培训会,会后报销培训费用23.04万元,其中实际产生费用2.6026万元。时任市投研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赵涛在报销培训费过程中,采取虚增培训天数和参训人员数量方式将培训天数由2天虚增为3天,将参训人员实际签到的110人左右增加为192人,套取市投资促进局拨付的培训费用20.4374万元,用于支付市投研中心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和缴纳“五险一金”。2020年7月,赵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成都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赵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虚报冒领机关培训费的手段套取财政资金,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纪律处分。此案警示我们,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履职尽责不力、自我约束不严,知法违法、心存侥幸、滥用权力,不但不以身作则,反而带头违纪违法,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检身正己,不断增强制度规矩意识,守住纪法底线,坚持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作为必修课,坚持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坚持依法用权、正确用权、干净用权,自觉将守纪律、讲规矩化为一种信念、一种习惯和一种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依法用权和办事理念,严格遵纪守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好“头雁效应”,筑牢思想防线,防止权力任性行使,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升执法中队六片区负责人张斌虚报加班误餐费问题。2019年1月至11月,张斌利用其管理片区队临聘人员参加相关执勤活动加班的机会,采取虚列开支的方式,虚报加班误餐费9569元,违规用于解决该片区队其他开支。2020年7月,张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缴其虚报费用。
【双流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张斌作为中共党员,同时任东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六片区负责人,利用其管理片区队的临聘人员参与加班机会,通过虚列开支的方式套取资金,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此案警示我们,仍然有个别党员干部忽视党纪教育,不按规定执行相关财经制度,为小团体谋利,公款虽然没有“落入个人腰包”,但改变不了其行为的违纪情形。各级党组织要持续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持续坚持、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注重从小事小节抓起,强化抓早抓小、切实做到严明纪律、端正风气。
3.郫都区安德街道城市更新办主任邓怀东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12月25日,安德街道拆迁办工作人员尹静(另案处理)在核算涉及拆迁户8户32人的购房补贴时,将购房补贴款标准误算成安置补偿标准。邓怀东作为时任拆迁办主任,不认真履职,未对该项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导致向拆迁户超额支付购房补贴280万元。2020年7月10日,邓怀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超额支付购房补贴资金已全部追回。
【郫都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邓怀东作为党员干部,不认真履职,导致超额支付拆迁户购房补贴,资金虽全部追回,但仍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了工作纪律。此案警示我们,在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的强大震慑下,部分基层党员干部仍然存在“在其位、不谋其政”“只安排交代、不审核把关”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以事为镜,不越雷池、不踩红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高悬问责利器,坚持靶向发力,加大对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认真对待,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不干事、不作为的人没有立足之地、容身之处,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4.武侯区机投桥街道机投桥社区临时工作委员会主任助理吴道均违规领取残疾人慰问金问题。2011年1月,机投桥街道原草金东路社区党委书记吴道均在负责草金东路社区残疾人工作期间,使用虚假资料为其本人申请办理了残疾人证。其后,吴道均违规领取了机投桥街道2014年至2018年发放的残疾人春节慰问金合计1400元。2020年7月,吴道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已全部追回。
【武侯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吴道均作为基层社区干部,本应尽心尽力为群众做实事,却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谋取利益,侵害了群众利益,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了不良影响。此案警示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履职尽责。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肃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私分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重拳治理基层干部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等问题,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落地生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简阳市原贾家街道天宫山村村民委员会委员胡明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10月,按照上级部署,贾家街道天宫山村启动开展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代收工作,明确胡明作为该村具体经办人,并聘用该村村民付某某协助其开展居民医疗保险筹资代收工作。付某某利用工作便利,侵占天宫山村143人医疗保险资金共计4.302万元。胡明于2020年1月7日发现此情况后,才由村两委干部垫资为143名群众补缴医保。2020年3月,付某某将侵占资金全部退回天宫山村。胡明作为天宫山村医疗保险筹资代收工作具体经办人,在工作中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胡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简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胡明作为天宫山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具体经办人,未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此案警示我们,仍有个别基层干部在开展群众工作时,仍然存在作风不实、把关不严、工作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为契机,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问题,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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