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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来源:成都市纪委监委 2021年06月16日 14:27

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成都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处(法规处)副处长彭涛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7年8月,在成都市原商务委实施2017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审核拨付工作中,时任对外贸易处副处长彭涛,负责境外专业展会项目。在明知境外专业展会项目需进行专项审计的情况下,仍贪图个人工作便利,隐瞒真相、弄虚作假,提出不进行专项审计的意见,造成超额拨付专项补贴资金等不良后果。此外,彭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8月,彭涛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成都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彭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搞形式、走过场、打折扣,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此案警示我们,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完善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以扎实工作作风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切实改进作风、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细化工作举措,创新监督手段,强化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2.郫都区文体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巫建忠擅自脱离值守岗位问题。2021年1月5日,郫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包括区文体旅局在内的14家重点单位从即日起每天安排1名班子成员参加集中值守,并明确“集中值守期间不得擅自脱离值守岗位”。1月16日,郫都区文体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巫建忠参加集中值守,工作责任心不强,在未按要求请示报告的情况下,擅自脱离值守岗位外出,长达4个小时无人值守,给郫都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带来隐患,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月,巫建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郫都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当前面临的重大政治任务。巫建忠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违反党的工作纪律,应给予严肃处理。此案警示我们,当前个别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的思想基础不牢,工作中仍然存在责任担当不够、工作作风漂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带头严格落实制度措施,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沉疴顽疾,不断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做到在其位、谋其事、尽其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高悬问责利器,强化刚性执行、形成震慑,对敷衍应付、作风漂浮、不敢担当的坚决查处,严肃问责,持续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3.双流区委史志办原主任吴文全等人弄虚作假问题。2019年12月,在双流区委目标绩效考评中,时任区委史志办主任吴文全授意副主任陈俊芳等人,参照以前年度表彰项目伪造2份文件,并虚构了9个表彰项目。2020年2月,吴文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三级调研员;陈俊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双流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吴文全作为单位“一把手”,本应以上率下,带头改作风、转作风,带领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尽责,以实干求实绩,但其弄虚作假,用伪造成绩的方式骗取目标考核加分和排名,最终违纪违规害人害己。“作假欺人,终将自欺”。此案警示我们,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端正工作指导思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能搞“应景”,不能玩“花样”,更不能编造成绩、自欺欺人搞“邀功请赏”;要坚持办实事、说实话、报实情、求实效,真正把心思和功夫用在创造性推进工作高质量发展上,以实打实的成绩展现党员领导干部的忠诚担当履责。

4.新津区宝墩镇太平场社区党委书记刘兰芳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8年上半年,原新津县新平镇“太平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以下简称日间照料中心)竣工并结清工程款收房后,时任新津县新平镇太平场社区党委书记、日间照料中心负责人刘兰芳,以镇政府拟将日间照料中心包装打造邻里中心为由,未按规定组织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导致日间照料中心长期处于空置状态。2019年8月,刘兰芳在明知原新津县新平镇狮子社区村民汪某无运营日间照料中心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将日间照料中心房屋租赁给汪某开设超市和药店,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9月,刘兰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刘兰芳身为基层干部,未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决策,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此案警示我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四风”老问题和新表现,以钉钉子精神查纠整治,持续推动党风政风向上向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着力破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现难、定性难等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大力营造实心干事、科学作为的良好氛围。

5.蒲江县大塘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曹志文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材料照抄照搬问题。2020年5月,蒲江县委巡察组在大塘镇开展巡察“回头看”时,发现大塘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曹志文2018年和2019年的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未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撰写,仅在上一年报告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删减,并出现“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行业优势”等与职务无关表述,特别是在2019年巡察反馈照抄照搬问题后,曹志文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仍与其2018年报告内容雷同,存在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0年12月,曹志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蒲江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曹志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撰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时,图省事仅在上一年报告的基础上进行简单修改,未认真对照实际工作情况撰写,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此案警示我们,当下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仍存在应景交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风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各级党组织应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危害,下大力气加以整治。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举一反三,引以为诫,始终做到自警、自省、自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不懈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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