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度快评 | 颜值即“正义”,但不是最终的正义
还记得那个当酒托半小时骗网友消费2万的绵阳女孩吗?她因为一张“高颜值”通缉令走红全网,刑满后,她参与了当地反诈宣传的视频录制,一时间又引发了争议。有人赞叹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也有人不解:不接纳劣迹明星,就能接纳曾经的诈骗犯吗?
该女子曾在狱中声称以后想当网红,出狱后,她主动要求参与反诈宣传、身着精致套装站在镜头前的行为,的确容易令人心生怀疑,到底是真的洗心革面了,还是想借机炒作?在举国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的当下,一个个劣迹网红被永久封禁,她如果再触碰法律、道德的底线,败坏社会风气,想开启网红生涯也不过无稽之谈罢了。反之,如果真的改过自新,她也有权重新开始。
而这件事真正令人不舒适的地方在于,她虽然没有因美貌逃过法律的制裁,却因为颜值获得了舆论的宽容。
颜值即正义,在恰当的范围内是一种美学,在底线之外就是种洗脑。“酒托式”诈骗伤害的不仅是受害人的财产,还有他们的感情。因为这张脸,她一度被称为“最美通缉犯”,但在违法犯罪的那一刻,再符合主流审美的外貌,都应当是丑陋的,“最美”和“通缉犯”绝对无法共存。有些人的审美太浮于表面,美的前提是真与善,否则那张脸只是视觉上的一场虚无。
这也揭示了这次反诈宣传工作中的盲点:该如何评判宣传效果?其实警方这样做,不是因为意欲曝光她是谁,而是想借她的关注度让更多人增长反诈知识,出发点也是一片苦心。然而,颜值即正义,却不是最终的正义;宣传需有效,但其目标也不该只是点击量。让她身着光鲜喊喊口号,这种形式太随意,也太肤浅。
反诈宣传是一项长期、深远而意义重大的工作,它应该更加慎重且有厚度。对善、恶的判断,如同对美的定义一样,取决于隐匿在社会思想下的价值观,宣传工作应当予以正向引导的,也正是这样的价值观。
文:叶升芃
版面编辑:邓海燕
责任编辑: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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