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食药监局开展《成都市食品企业生产管理通用规范》培训

来源:成都市药监局 2015年12月10日 15:55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成都市食品企业生产管理通用规范》(DB510100/T174—2015),于2015年9月1日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与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同步在10月1日正式实施。为此,市局专门安排部署了全市食品生产环节法律法规及《成都市食品企业生产管理通用规范》的宣传培训工作。

《成都市食品企业生产管理通用规范》发布后,市食药监局编印了5000余册标准文本发放至每家食品生产企业和基层监管人员,并通过《中国食品报》、成都日报、华西都市报、成都电视台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促使食品生产企业及时掌握,自觉对照查找问题,进行整改完善。

9月以来,各区(市)县局按照市局要求陆续组织开展了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法人(负责人)和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市局食品生产监管处负责人带领标准主要起草人赴天府新区、成华、金堂、青羊、蒲江、温江等10余个区(市)县局参加企业培训会,就《成都市食品企业生产管理通用规范》的具体条款及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食品生产及监管形式、《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及实施要求等内容进行专门授课解答,并深入部分企业进行专场培训。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强化法律法规意识,认真学习领会新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切实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升风险控制能力,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通过宣传培训,使广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人员对制定该标准的意义和作用有了进一步的深刻认识,提升了企业的管理责任意识,为《规范》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氛围。截止目前,全市共培训食品生产监管人员700余人次,企业管理人员2600余人次,企业培训率近90%。通过对标准条文的宣贯、解读,企业负责人和监管人员对食品企业如何进行车间改造、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完善台帐记录和全链条追溯以及提档升级等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目前,深入的培训工作仍在进行之中。

下一步,市局将继续指导各区(市)县局抓好辖区内企业对照新食安法、地方标准的自查工作,督促企业按进度完成全面整改,切实发挥标准在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产品质量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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