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推荐作品在公益广告大赛中再创佳绩

来源:成都文广新局 2015年12月09日 17:05

按照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第四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大赛的通知》的要求,市文广新局向各区(市)县文广新局、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及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部分在蓉高校印发了《关于参加四川省第四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大赛的通知》,广泛征集并积极指导我市有关机构和单位开展公益广告作品创作。9月下旬,市文广新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组织专家评委对市、县两级广播电视台、社会影视制作机构及部分高校报送的参赛作品103件(其中电视类作品76件,广播类作品27件)进行了评审,最终推荐26件作品(其中电视类17件,广播类9件)送省参赛,并全部获奖,占全省获奖作品总量的27%。其中,一等奖6件,占全省一等奖总量的40%;二等奖11件,占全省二等奖总量的37%;三等奖4件,占全省三等奖总量的13%;新锐奖获奖占比更是高达100%。获奖数量和质量均全面超越全省其他参赛机构,创历年来我市参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的最佳成绩。

我市选送的《成都市民文明公约(系列)》、《路》、《核心价值观“爱国”篇》等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以翔实的内容、新颖的创意、精良的制作,充分传播了社会主流价值、引领了文明风尚。成都市广播电视台从10月开始至12月底对以上作品进行集中展播,充分发挥了公益广告的引导教化作用,有效提升了公益广告的影响力,形成广播电视公益宣传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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