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共享汽车新规今日正式实施,你怎么看?
共享经济从一个新鲜事物变成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共享单车更是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出。如今,汽车也进入了共享经济。为了更好规范成都共享汽车市场,昨日,记者从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网了解到,成都市多部门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将于10月27日正式实施。意见指出,截止2020年底,成都市将形成覆盖广泛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络,服务网点达到5000个,充电桩达到20000个。
目前,成都市汽车保有量超过420万,仅次于北京,新能源汽车发展起来,车位是否够用?对此,意见也作出回应:鼓励车位共享。企事业单位、私人小区,可以提供有偿的车位租赁和充电服务,在不影响交通的原则下,鼓励占道停车场为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提供停放及充电服务。
共享汽车出现后,出现过多起因共享汽车出交通事故,伤者无法索赔的案例。为保障用户安全,意见提出,运营企业应按照车辆登记的使用性质对应的保险费率,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
根据意见要求,运营企业必须为用户购买保险,承担事故先行赔付责任,建立用户信用评价体系。同时,如果用户在使用车辆时违反交规,要自己处理罚单,账号只能本人使用,账号交由他人使用出现交通事故,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于这一实施意见,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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