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根据疫情状况划分四类地区 实施分区分类防控
四川要求以市(州)为单元,根据疫情状况分为无现症病例区、散发病例区、社区暴发区和局部流行区等四类地区,科学实施分区分类防控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月3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四川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月4日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从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全力做好患者救治、科学实施分区分类防控、做好医疗卫生物资保障、加强疫情信息公开、提升卫生科技水平、确保生产生活秩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和加强组织领导等十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细分四类地区 实施分区分类防控策略
如何划分四类地区?通知明确,以市(州)为单元,根据疫情状况分为无现症病例区、散发病例区、社区暴发区和局部流行区等四类地区。无病例或最后1例病例治愈出院且14天后无新发病例的,为无现症病例区;仅有个别现症或若干散发病例的,为散发病例区;病例明显增多,发生聚集性和暴发疫情,或出现持续传播的,为社区暴发区;短期内迅速传播蔓延,波及该行政区内五分之四以上县(市、区)的,超过全省平均或达到全国重点疫区流行强度,为局部流行区。有关具体防控工作,按照《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指南(试行)》分类开展。
如何落实分区分类防控措施?通知要求,在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基础上,无现症病例区,实施“严防输入、严阵以待”防控策略,开展重要交通枢纽卫生检疫,加强监测发现、预检分诊,规范发热门诊等工作,保证正常经济社会运行。
散发病例区,实施“减少输入、阻断传播、精准救治”防控策略,控制新增输入病例,落实联防联控、病例救治、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等措施,保证国计民生相关经济社会活动有序运行。
社区暴发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加强救治”防控策略,加强病例监测报告与传染源管理,暂停人群聚集活动,遏制下代病例剧增,严格落实“四集中”要求,确保重大经济社会活动正常运行。
局部流行区,实施最严格防控策略,坚决切断病例输入输出,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措施,必要时依照有关规定采取停工、停业、停课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至市外、省外、境外等,确保群众基本民生和涉及全局的重大经济活动运行。
补齐民宿、城乡结合部等排查短板 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通知要求,坚决遏制疫情蔓延,要进一步加强重点群体摸排。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举措,强化村(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实施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强对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来川人员的摸排,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补齐民宿、网约房、小产权房、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和部位排查短板,做到排查全覆盖、无死角。
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的防控工作。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员做好农民群众的筛查、医学追踪、预检分诊及转诊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发挥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引导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工作,防止疫情在农村地区传播蔓延。
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监测。做好春节后返程高峰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人员流入地和流出地的防控责任,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加强人员流动情况分析,掌握流入流出情况。严格执行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码头进出人员全覆盖体温检测,对发现的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及时进行就地留验观察和隔离治疗。
进一步强化传染源管控。对摸排出的疫情高发地区来川人员登记造册、上门观察,做好健康管理。加强密切接触者管理,全面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摸排出的疑似病例,及时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收治。
实行精准治疗 尽最大可能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通知要求加强科学救治。坚持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运用网络技术做好群众咨询、自检、及时就医指导,统筹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将重症病例集中收治,安排专家团队,实行精准治疗,尽最大可能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及时总结推广有效经验做法,加强心理干预和疏导,有针对性做好人文关怀。
优化医疗资源。发病人数较多的城市要抓紧增加定点医院、治疗床位和隔离点,支持医疗机构改(扩)建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合理配置负压病房。统筹网上网下医疗资源,用好远程医疗、5G医疗、“四川群防快线”等,减少患者流动,提升诊断时效。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建立独立、隔离的病房单元或相对独立的隔离病房和观察病房。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组织安排好群众日常就医工作。
加强医疗机构内部感染防控。实行最周密的医务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医院消毒隔离技术规范等要求,加强医护人员专业化培训,提高医护人员自身防护能力,坚决防止医护人员交叉感染,坚决阻止医院内传播途径,严防医院成为疫情传播地。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安保工作,全力维护医疗卫生服务和医学隔离秩序。
开辟“绿色通道” 支持有条件企业转产医用防护用品
通知要求做好医疗卫生物资保障。全力抓好生产,强化水、电、气、原材料等要素保障,创造条件组织、帮助、支持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达产满产。支持各医用防护品生产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并尽力扩大产能,开足马力加大生产。开辟“绿色通道”,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相关企业转产医用防护用品。
此外,加强统筹调度,加强市场监管。按照轻重缓急,加强物资调配,优先满足医护人员、一线工作人员防护需要。引导群众科学使用口罩等防护用品,减少浪费。积极发挥商协会、驻外企业、国际友城等作用,加大防护物资海外采购力度。梳理医用防护物资储备短板,提升储备效能。动员社会捐赠,协调各方资源,缓解医护用品紧缺压力。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和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明确提出通过加强科研项目建设、加强实验能力建设、加强药品和疫苗研发来提升卫生科技水平。积极动员全省科研院所、医药企业加强医药基础、临床和公共卫生研究,开展疫情防控相关项目及创新平台建设,加快诊断和治疗制剂及疫苗研发工作。开辟成果注册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成果转化和临床应用。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
通知明确提出,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努力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认真落实全省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保供稳价要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积极组织蔬菜、生猪等生产,加大蔬菜、肉蛋奶、粮油、水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加强各类重要生活物资调配。
通知要求尽快恢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在全面做好当前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特别是要抓好涉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全力维持正常交通秩序,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保障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供应安全稳定,最大限度降低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省应急指挥部设立社会公开电话028—86601431
通知要求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加强疫情研判分析。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主动发布当地最新疫情情况,不得缓报、瞒报、漏报。加强对新发、疑似、二代及以上病例以及重症、危重症患者发生率、死亡率、治愈率的分析比较,探索疫情变化规律,加强疫情态势研判,找准防控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应对策略和工作建议。
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设立社会公开电话(028—86601431),在省政府网站开设专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对于社会捐赠款物,定期公布接受和使用情况。
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通知明确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尽快恢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
此外,《通知》还就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以及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予以了明确。
责任编辑:陈轻语
值班主任: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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