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对因疫情暂无法返岗的农民工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来源:看度新闻 2020年02月16日 15:55

当前,一方面跨省务工难度依旧比较大,另一方面,省内企业用工缺口也比较大。在扩大省内用工需求和比例方面,四川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效果?

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场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就业局局长黄晓东说,在扩大省内企业用工需求方面,四川立足实际,打出了减、奖、帮等一系列的援企稳岗的组合拳。

一是通过减负来稳定就业岗位。省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加大了对企业减负稳岗的政策支持力度。主要包括:将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期延长到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参保企业,最长可延缓到疫情解除后九个月内缴费;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继续执行16%的费率,缴费基数下限过渡比例仍执行50%,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期限延长到2021年4月30日;同时,不进行集中欠费清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的标准,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

二是通过奖补来扩大用工需求。对中小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电商等农业生产主体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由原来的25%下调到20%,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由原来的15%下调到10%。同时,还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到企业就业,对成功推荐劳动者到企业稳定就业的机构,给予不低于3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三是通过帮扶来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各地积极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过渡性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今年以内,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或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对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建立重点企业24小时用工调度保障机制,设立人社服务专员,点对点开展“送人到岗”活动,促进重点企业有序复产复工。

从节后全省就业形势的抽样调查情况来看,企业复工率、员工返岗率和农民工外出务工比例都在不断提升,线上求职人数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人力资源市场正逐渐回暖。

责任编辑:叶升芃

值班主任:雷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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