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赔332万元 张志超称将把钱交给母亲 开始新生活
来源:看度新闻
2021年01月26日 13:39
摘要:1月26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向赔偿请求人张志超支付赔偿金332万元,赔偿金综合考虑了张志超被限制人身自由及精神损害的具体情况、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张志超曾被认定为校园性侵杀人案凶手,自2005年2月12日被收押,至2020年1月13日被山东高院判决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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