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巡察重点临时定 重在发现问题准

来源:廉洁成都 2016年03月30日 12:09

近日,郫县出台了《中共郫县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成立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并于近期启动2016年度首轮巡察,对2个镇、2个部门和1个国有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察。

据悉,郫县在县委每届任期内,将对所有巡察对象至少巡察一遍,每年巡察2-3个镇(街道),5-10个县级部门,1-2家国有公司,并针对每次巡察对象特点,临时确定重点巡察内容,重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巡察人员一次一授权。巡察组人员不固定,根据每次巡察任务,从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抽调5名人员组成巡察组,实行一次一授权。对巡察组人员提出明确纪律要求,不护短、不遮丑,对涉嫌违纪违规的,视情节轻重,坚决予以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巡察内容具体明晰。对巡察对象执行党章党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首轮巡察重点在“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三重一大”落实情况、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红包礼金专项整治等6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巡察方式灵活多样。对镇(街道)的巡察以常规巡察为主,对县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巡察以专项巡察为主。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文件、财务账目、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13种工作方式,力求全面了解情况、深入查找问题。

巡察结果“四线”反馈。巡察结果除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反馈外,有关情况还将报告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通报相关职能部门。此举也是重在督促各级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被巡察单位加强整改。

0

相关新闻

评论

0 条评论 手机发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