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转办”信访件均按“交办件”规定处理
邛崃市纪委监察局立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反腐民意“晴雨表”、领导决策“情报部”三大功能,创新举措,全面推行信访举报“全交办”制度,确保信访办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强化督办工作,确保办信质量和时效。出台《信访举报转办件办理工作暂行规定》,督促承办单位认真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对重要信访件确定专人负责。凡是该市纪委“转办”的信访件,均按“交办件”规定办理,普通信访件在30日内办结,重要信访件在60日内办结。实行预警提醒管理制度,到期未办结电话提醒,超期15天未办结发书面催办函,超期30天未办结全市通报批评。
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提高信访成案率。积极推行“协作办信”“全员办信”制度,派出工作检查指导组,切实解决办信力量薄弱、经验不足,以及在处理转办案件线索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问题线索及时排查、初步核实,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线索成案率。“去年我们在核实一位村干部公款旅游的信访举报时,多亏有检查组的指导,我们才找到核实信访件的突破口。”该市一名乡镇纪检干部说道。
加大问责力度,确保信访线索不积压。抓好线索移送和办理落到实处,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将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目标考核管理,对转办件处理不及时、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推诿扯皮、隐瞒包庇、敷衍应付、失密泄密、跑风漏气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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