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三注重”高效办理巡察组转(交)办信访件

来源:廉洁成都 2016年05月09日 09:18

彭州市高度重视巡察组转(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采取“三注重”办信方式,确保转(交)办信访件高效高质量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最大限度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

彭州市纪委信访室工作人员查看台账

注重管理,明确办理时限。认真梳理信访件,将转(交)办的276件信访件全部分类登记造册,对于巡察组要求报送结果的62件信访件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调查人员,办结时间,随时跟踪问效;其余214件信访件按照反映问题类别建立分类信访台账,及时转相关部门办理。明确信访件办理时限,并将办理时限纳入目标考核。

注重方法,规范办理流程。按照“归口办理、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将信访件进行分流,并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及时处置。针对涉法涉诉的信访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职责转相关单位限时办理。针对重要信访件和涉及乡科级干部的信访件,按照审批程序审签后,由分管副书记牵头、常委负责,委局相关科室自办;针对反映问题特别复杂的信访件,由市纪委牵头,从公安、检察院、审计等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多个联合调查小组,集中力量攻坚查办。

注重审核,确保办理质量。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办人对信访件的质量负全责。成立由信访室与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相关室负责人组成的信访件报结审查小组,对调查形成的报告进行集中审核,通过一件,办结一件。对存在证据不充分、定性不准确、佐证资料不齐全等问题的报告坚决不予通过,一律发回进行补充调查,确保交办件问题清楚、处理到位。审核通过后形成的报告要经各承办单位负责人和市纪委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进行确认后报信访室销号、存档。

截止目前,共收到成都市委巡察组转(交)办信访件276件,已办结98件,转立案6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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