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专项巡察盯重点 狠出重拳不手软
5月27日,锦江区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暨纪检监察系统巡察工作培训动员会,标志着锦江区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暨纪检监察系统巡察工作正式启动。
按照锦江区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由区纪委牵头,会同区级有关职能部门成立了4个巡察小组,对9个街道和3个区级部门以及基层站所(社区)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巡察。本次巡察目标明确、针对性强,紧盯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特别是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巡察。
紧盯重点精确制导。重点针对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等方面开展专项巡察。
如:严查是否存在公款相互吃请,公款送礼,借开会之名公款旅游等问题;是否在院落改造、外立面风貌整治项目中搞利益输送、损公肥私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在征地拆迁中优亲厚友、欺上瞒下、安置补偿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私设“小金库”,随意支配、侵占挪用社区“三资”、养老金、长寿金、低保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和专项惠民资金;是否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领域存在“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问题导向精准发力。针对不同的巡察对象,巡察小组提前做好功课,注重收集被巡察单位在信访、投诉举报、社会化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带着问题前往被巡察单位。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受理举报等方式,将巡察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推进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对基层站所(社区)也纳入巡察范畴。
严肃追责重拳出击。巡察成果和巡察整改情况将纳入区委对各街道、区级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同时也将作为干部考核评价、换届调整、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巡察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对党员干部开展提教育,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涉嫌违纪问题,及时查处,形成有力震慑。
据悉,锦江区纪检监察系统巡察与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一并进行,重点对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遵纪守法、履行监督责任、执行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跑官要官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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