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以群众诉求为导向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蒲江县纪委为落实“三转”要求,畅通民意诉求渠道、优化举报环境,有效提高举报线索的可查性和调查效率,防止诬告陷害、故意中伤等情况发生,积极倡导和鼓励群众署实名举报。今年1-6月,县纪委信访室共收到群众举报63件次,其中署实名举报32件次,办结56件,其中解决群众诉求4件次,立案查处5件次,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
完善平台,畅通渠道。利用蒲江县电视台、党政门户网、纪委监察局网站主页、广场LED等媒体向全县广大群众公布举报接待地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确保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来电等渠道畅通有效。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宣讲信访举报的有关举报工作程序和政策。
专人受理,严格保密。对于署实名举报件,县纪委明确专人负责接收、受理,对举报党员干部、纪检监察管理对象的明确优先办理。不向外透露身份的实名举报人,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切实保护举报人的隐私权,并与信访干部签订“保密责任书”,防止纪检干部“跑风漏气”。
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加大署实名举报件处理力度,对业务范围内的署实名举报件,优先处理,限时办结。对进入案件检查程序的信访件,严格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所规定的时限办结。
及时反馈,注重公开。对反映属实的署实名信访件,通过当面或电话告知的方式向举报人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对反映失实且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的署实名举报件,在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后,及时为被举报人澄清是非,保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0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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