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对酒驾违纪行为“零容忍” 党政纪处分17人
蒲江县纪委对党员干部、监察对象酒驾违纪行为“零容忍”,采取“三项举措”严查酒驾违纪行为。今年以来,25名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因酒后驾车违纪行为被立案查处,已有17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其中1人因醉酒驾车犯危险驾驶罪被开除党籍。
“左右开弓”信息互通,对酒驾违纪案件“一查到底”。县纪委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功能,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建立信息抄告机制。对于党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酒驾违纪案件的信息,县纪委将定期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机关予以提取,经比对核实后,予以立案查处。
“上下联动”快查快办,实现办案质量与效率“双赢”。快查案件线索,紧紧把握案件线索关键点,深入查实酒驾行为的时间、地点、姓名、驾驶证号、车号、处罚结果等相关资料。县、乡两级纪委着力案件快审,在确保查审分离的前提下,根据案件的需要,审理提前介入,缩短结案时间。
“警钟长鸣”保持高压,加大执纪监督的力度。保持查处酒驾违纪的高压态势,继续加大对党员、干部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不姑息、不迁就、不放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因监管不力和隐瞒包庇导致分管范围内出现酒驾醉驾问题的,将实施“一案双查”,追究相关单位的领导责任。在全社会营造抵制酒后驾车的共识和氛围,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酒驾是高压线”的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今年以来,已对5起党员干部酒驾案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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