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深化治理 让“微权力”无处“寻租”

来源:廉洁成都 2016年09月23日 18:00

近年来,青白江区始终坚持“系统治理、积极预防”的原则,按照统筹谋划、先行试点、分类实施的总体思路,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入手,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指导和规范相关部门权力运行,拓宽监督途径,全面深化“微权力”治理工作,让“微权力”无处“寻租”。

全面“梳权”,厘清“微权力”。区纪委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对职责、职权进行全面梳理,指导其编制权力清单。青白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形成四类(行政检查类权力、行政许可类权力、行政处罚类权力、其他权力类权力)34项“微权力”清单,提出2个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建立治理责任分工台账,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切实做到有部署、有分工、有责任、有落实,党组和纪检组齐抓共管,各科室协同配合,全局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开展案件廉政回访

从严“管权”,防控“微腐败”。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青白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作风纪律建设“十不准”》和《行政执法人员“十严禁”》,给干部划出底线、拉起红线。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廉政监督回访,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树立清正廉洁的执法形象。

公开“亮权”,健全“微监督”。通过LED显示屏、公示栏、互动展示机、官方微博、微信订阅号等,广泛宣传“微权力”清单、监督投诉渠道,引导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开展“微权力”行权监督。同时,公示行政权力及“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流程,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规范市场行动中来,逐步构建相互理解、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微权力”治理共建共享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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