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出台谈话办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

来源:廉洁成都 2016年10月25日 09:00

“周晓同志,正式谈话前,请跟我一起重温‘入党宣誓’,请举起右拳: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

“周晓同志,入党誓词里说得很清楚,成为党员,就必须‘严守党的纪律’。今天由我代表组织对你谈话,主要是针对群众来信反映你存在的问题……”

这是10月12日,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纪委谈话室里,大邑县纪委副书记郑志林约谈县管干部的一幕。原来,有群众反映周晓上下班开一辆百万豪车,大邑县纪委接到信访举报后调查发现,周晓购车资金是家庭的合法收入,但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规定,决定对他提醒谈话。

“谈话前先重温入党誓词,这有利于唤醒和激发谈话对象内心深处的党性观念,提醒他们牢记‘我是谁’、清楚‘为了谁’,懂得‘维护谁’,为谈话调适出积极的心理。”大邑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今年九月,大邑县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率先出台了《关于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谈话分为提醒谈话、批评谈话、诫勉谈话三个层次。前者重在“咬耳扯袖”,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后两者重在“红脸出汗”,针对一些轻微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告诫,责令整改。

为了切实解决谈话中可能出现的缺乏担当、避实就虚、重点不清等问题,《办法》不仅规定了谈话前要提前做好详细的谈话方案和具体谈话提纲,还对“谁来谈”、“谈什么”、“怎么谈”、以及“谈后怎么办”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自《办法》实施以来,大邑已对不同层级的党员干部实施谈话80余人次,内容涉及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均逐步进行了整改,未出现继续顶风违纪的例子。

“谈话后,及时向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反馈情况,要求被谈话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还将不定期进行回访,掌握谈话对象的思想动态,督促改正错误;如果相关人员被谈话后仍然顶风违纪,就要从重或加重处理。”大邑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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