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区:扎笼子 建画像 持续防治“灯下黑”

来源:新津区纪委监委 2020年12月08日 09:46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新津区纪委监委坚持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作风从严,不断完善内控机制,通过完善监管制度、加强日常教育、“零容忍”违纪违法行为等,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持续防治“灯下黑”,引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做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受约束,是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从工作环节、行为规范等方面完善制度,同时,加强关于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让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新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干监室联合审理室对案件审查时效和质效进行抽查检查(刘春摄)

紧盯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完善风险控制机制。新津区纪委监委探索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践指导》等制度机制,干监室、案管室、审理室紧密配合,定期对案件审查时效和质效进行抽查检查,强化《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先后发现审查调查程序不规范、案件办理超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不及时等问题13个,并督促及时整改。

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立体画像”“多维扫描”,实行廉政“活页夹”制度。坚持“突出重点、一人一档、方便实用、安全保密”,以“四风”、履职尽责、信访举报和问题反映、民主(组织)生活会情况等作为主要内容,为全区95名纪检监察干部制作廉政“活页夹”,实现“一人一档、台账登记、动态更新、系统集成”,建立纪检监察系统政治生态“大数据库”,确保监督底数清、情况明,动态调整、及时反馈。

探索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十要十不准”行为规范,将“忠诚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修身自律、崇廉拒腐、谦抑做人、尽职尽责、敢于担当、保守秘密、公正办案”等10个方面行为规范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有效防范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探索开展“以案释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警示教育,综合运用通报、典型案例等开展“以案明鉴、以案促改、以案治本”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坚持刀刃向内,新津区纪委监委严查处、重震慑,对本地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近年来,办理处置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13件,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6件6人,其中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各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各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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