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突出“四抓” 推进廉洁社会单元创建工作
抓好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党委(党组)将创建廉洁社会单元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及成员的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做到“一把手”及分管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各试点单位分别建立推进情况每月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完成销号。
抓好宣传发动,在全区形成创建的强大声势充分利用锦江电视台、锦江报、锦江公众信息网、锦江微博以及锦江清风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区创建工作,在全区形成强大声势。各牵头单位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各类公开栏、社区宣传标语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创建工作,拓宽群众知晓率、参与度。
各牵头单位及时组织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做到“三个讲清楚”,即讲清楚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创建工作的安排及内容,创建工作群众参与的渠道。抓好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制度机制各试点单位结合本行业、本系统、本社区的不同性质,抓住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企业、医院重点围绕廉洁诚信、合法经营、规范管理上完善内控措施;街道社区重点在“三资”管理上、涉及民生事项的决策、执行上、解决群众诉求,解决办事难等方面不断完善制度。抓好社情民意收集,认真解决群众诉求结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发挥特邀监察员、廉情监督员的作用,建立收集社情民意的渠道,建立民意台账,逐件落实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用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充分体现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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