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召开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
8月8日上午,按照成都市委巡查组对我市巡察情况的初步反馈工作要求,都江堰市召开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提出四个“进一步”工作要求,切实强化该项工作,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
在认真落实好省、成都市纪委明确的“两类重点对象”和“七类重点问题”基础上,结合我市“个性问题”,我市将“为官不为”、农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灾后重建问题四个方面作为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务求取得整治实效,进一步强化案件查办。
市纪委梳理十八大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信访问题、第一批村(社区)2009年—2014年财务审计情况问题68件,以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督办通知形式交给各乡镇(街道)党(工)委限时办结。对一些重点案件、疑难案件,采取提级办理,严格办案工作程序,加强请示汇报,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
乡镇(街道)和市级部门宣传做到全覆盖。深化立案结案通报制度,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利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宣传,让群众知晓、关注,主动支持和参与。
要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编撰警示教育读本,举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警示教育展,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走进法庭听审判等形式,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
各乡镇(街道)、市级部门党委(党组)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定“个性化”工作方案,建立台账,结合案件查处情况,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坚持每月督查至少1次,紧紧盯住重点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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