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自制“标件” 推进基层纪律审查规范化建设
来源:廉洁成都
2015年08月13日 09:00
摘要:《纪检监察纪律审查执行法规政策选编》围绕案件查办全过程,从案件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分决定执行、装档等7个方面,以图文形式,对案件查办工作各流程进行了详细解读,做到内容齐全、简单适用、易于操作。
《纪检监察纪律审查执行法规政策选编》围绕案件查办全过程,从案件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分决定执行、装档等7个方面,以图文形式,对案件查办工作各流程进行了详细解读,做到内容齐全、简单适用、易于操作。
同时,制定规范了案件线索处理单、初核方案、谈话笔录、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等45个具体文书档案“标件”,使基层查办案件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确保案件质量。
“当前,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任务十分艰巨,基层案件查办工作中出现的重、难点的问题,如谈话笔录应注意的问题、错误事实见面材料应注意的问题、案件定性注意事项等,《选编》都一一列举,进行了细致严谨的解释,对提高基层办案质量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到。
据悉,该县还对全县2010年以来的案件查办质量进行了集中自查,对出现的问题积极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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