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构建“四大支点” 强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
2015年以来,青羊区纪委以“制度建设、协作片区、量化绩效、纪律规矩”为“支点”,在培育好、管理好、监督好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上下功夫,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全面强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
抓好出发点,以“制度建设”强“队伍管理”。加强派驻机构组织建设,明确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职责、人员选配、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区级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规范派驻干部工作纪律。以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为培训重点,科学拟定分级分类的培训方案,探索建立“手把手”专人指导的业务培训新模式,定期安排派驻干部至委局机关跟班学习。
架好连接点,以“协作片区”强“交流协作”。实施分片巡察、交叉检查、集中督查、信访办案、信息调研等片区协作,督促各片区建立片区协作工作台账。以派驻干部为主力,对全区各单位的工作纪律、工作秩序、服务质量和工作履职尽责情况开展分片交叉检查。以协作片区为单位,对街道和区级部门集中开展了“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
做好立足点,以“纪律规矩”强“巡察监督”。及时对派驻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开展日常谈话、专项约谈,了解约谈对象履职情况。2015年上半年,共处理涉及派驻纪检干部的信访件5件,专项约谈派驻纪检干部9人次。制定出台《青羊区纪检监察系统巡察工作办法》,组织对3个街道纪工委、3个部门纪检组进行巡察,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巡察结果纳入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
建好考核点,以“量化绩效”强“考评考核”。定期开展派驻纪检干部的日常考察工作,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动态考察台账。将全年纪检监察目标任务细化量化为22个考核加分项和16个减分项,由委局机关8个业务室牵头实绩考核,为干部选拔、交流、调整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区纪委书记与全区40名派驻纪检组长逐一开展工作谈话,听取各派驻机构的工作汇报,并作为日常考察和年度考核的重要补充。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0745号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