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以创新推动纪委派驻(出)机构建设
“派驻(出)机构,是纪检监察系统的重要组成部门,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近日,成华区纪委进一步健全派驻(出)机构工作机制和制度,细化激励与任免,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动纪委派驻(出)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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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机制制度,让对派驻(出)机构工作更加顺畅”
对派驻(出)机构的业务工作和正科级以上干部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使用专项编制、单列管理。派驻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人选由区纪委商组织部门提名并共同考察。明确派驻(出)机构业务工作直接受纪委监察局的领导,建立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年中汇报、年度述职、重要情况通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由区纪委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建立派驻(出)机构片区协作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协作片区,由区纪委常委兼任组长,实行分片联系、分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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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激励任免,让对派驻(出)机构工作更加积极”
建立定期谈心谈话、轮岗交流等制度,明确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在同一单位同一职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应当交流任职;派驻(出)机构副职在同一单位同一职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必须交流。同时,出台《纪检监察机构干部任免办法》,从干部录用交流、教育培训、考核考察、奖惩激励等方面予以规范。区纪委与区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了《成华区部门(单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任免审批程序规定》,对派驻(出)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的任免,进行再细化、再完善。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0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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