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法院对5名新任审判委员会委员进行廉政谈话

来源:廉洁成都 2015年11月05日 12:09
摘要:根据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11月2日,成都市法院组织对成都市人大委员会任命的尹红、谷金霞、曾耀林、王湛、谌辉等5名审判委员会委员进行廉政谈话。

根据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11月2日,成都市法院组织对成都市人大委员会任命的尹红、谷金霞、曾耀林、王湛、谌辉等5名审判委员会委员进行廉政谈话。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平,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组长夏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毅参加廉政谈话,并提出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有关要求。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组长夏雨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牢记职责,不辱使命。市人大任命5名同志为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标志着每一名同志的使命更重、责任更大了,要时刻牢记组织的信任、人民的期望,绝不能公权私用,要真正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二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作为审判委员会委员,既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更要加强党规党纪和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的学习,特别是近期中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三要严格自律,树好形象。廉洁自律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每个同志一定要自觉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坚决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教育好、管理好、监督好本部门所属人员,始终确保本部门风清气正,以个人和部门的良好形象促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

五名审判委员会委员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作表态性发言,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好“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认真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实际行动干好本职工作,回报组织的关心爱护和殷切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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