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抓早抓小“治未病” 防控基层廉政风险
2015年8月以来,都江堰市以抓早抓小、防控基层廉政风险为导向,着力开展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问题专项整治,确保村公资金规范使用。
坚持教育为先,统筹安排部署。制定《都江堰市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先后两次组织对18个涉农乡镇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及村支部书记、文书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各单位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各级干部规范管理使用村公资金的主动性和责任心,增强基层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保障专项整治顺利开展、落到实处。
坚持问题导向,有序开展整治。以乡镇为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整治任务,按时完成村公资金使用情况自查,对历年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和整改落实。根据乡镇自查自纠情况,抽调人员深入村(社区)抽查2015年村公项目梳理汇总情况和归档工作,并对适时进行指导。组成5个村公资金交叉检查组,深入18个涉农乡镇139个村(社区)开展专项检查或抽查,确保专项检查不留死角。
坚持惩防并举,督促整改落实。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村公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民主程序不规范等9个问题,要求相关乡镇(街道)督促村(社区)进行及时整改。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使用村公资金的2个问题,按规定将线索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发现问题的严肃整治,有力的打击了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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