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四项机制”组合出拳 纪律审查更有力度

来源:廉洁成都 2015年12月10日 09:09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有案必查

针对少数纪检干部担当不足,违纪线索发现不了、违纪案件不愿查查不实等问题,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将日常检查与专项巡查结合,对照监督责任清单,逐一督导检查,将问题找出来,把责任压下去。今年,县纪委召开了案件查办工作会,对案件查办工作逐一点评,给乡镇“一把手”、部门纪检组说问题、压担子,要求履责务严务实,认真查案、大胆办案;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罗四清到全县20个乡镇逐一上门调研督导,深入推进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摒弃“民不告,官不究”的错误观念,成立六个巡查组,对乡镇、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进行查办案情况、查存量线索、查群众意见“三查”,认真检查纪检干部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有价值的重要案件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全程信息化跟踪监督,特别对群众多次反复上访的案件线索,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进行重点督查督办,确保有案必查、违纪必究。

针对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力量分散、薄弱的情况,进一步深化乡镇片区协作、部门协作组机制,将全县20个乡镇(街道)分为4个片区,56个部门纪检组分为7个协作组,确定协作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和县纪委对口指导业务室。通过联合办案、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反映问题严重、违纪金额较大、案情相对复杂,案发地纪检监察机构无力完成或压力较大的案件,形成聚力攻坚之势,提高案件查办的质效。

针对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不足、不会查案的问题,积极创新业务培训方式,着力培养办案专才。实施“精准辅导”,选取案件线索受理、立案、调查、审理、处分决定执行等7个方面的纪律法规和规范化的初核方案、谈话笔录、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等44份文书范本,编发了《纪检监察纪律审查执行法规政策选编》读本,作为手边书,帮助纪检干部随时学习、精准提高;开展“以案代训”,对31个典型案例的查办工作进行总结剖析,通过剖析实案,帮助乡镇、部门纪检监察人员掌握办案技巧;试行“轮班学习”,定期从各单位(部门)抽调纪检干部轮流到县纪委跟班学习案件查办实务,截至目前,已轮班学习45人。

落实责任追究机制,逼“自家人”

建章立制,印发《大邑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给查办案件不认真、有案不查、有案不报等13种行为“划红线”,用制度来保障案件查办工作;严肃问责,对2名压案不办的纪检干部进行了问责,对违纪违法案件多次发生、腐败问题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单位进行严格责任追究,追究领导干部责任5件5人。

相关新闻

评论

0 条评论 手机发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