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启动强制亲职教育 助流浪儿童走出生存困境
近日,彭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一起因父母拒不履行监护职责,致11岁的未成年人长期流浪、生活无着的困境儿童事件后,启动强制亲职教育程序,会同公安对有抚养权的父亲进行了训诫,并联合彭州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居住地村委、公益组织对儿童予以救助,解决孩子的生存问题。
2012年,小雷在7岁的时候,父母离婚,小雷随父亲生活。2015年10月,父亲因再婚组建新的家庭,对小雷疏于照顾,又因管教方法不对,导致小雷对生父非常逆反,不愿与父亲共同生活。小雷的母亲认为离婚后,抚养权不归自己,也拒绝抚养小雷。小雷从父亲家里跑了出来,先是在亲戚家居住,因行为习惯不好,亲戚也不愿抚养。无人照顾的小雷只有露宿街头,靠别人施舍艰难度日。彭州市人民检察院得知孩子的生存状况后,立即启动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程序,以书面函件形式要求公安立即介入该监护侵害事件,为小雷寻找临时照料人,提供紧急庇护。并将情况通报当地政府民政部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社会公益组织
2016年9月22日,彭州市隆丰镇政府在小雷居住地的村委会召开协调会,讨论解决小雷的生存和监护等问题。彭州市公安局隆丰镇派出所已向小宇所在的隆丰镇高皇村村委会致函,将小宇的临时监护权委托给村委会。彭州市检察院检察官与隆丰派出所警察共同对小雷的父亲进行了训诫,并启动强制亲职教育程序。成都市云公益组织的专业社工对小雷父亲进行了专业的心理辅导和生活支持。针对小雷存在的监护问题,彭州市人民检察院已经致函公安机关启动调查程序,追究小雷父母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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