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经委: 制定反就业歧视法确有必要

来源:成都市妇联 2015年11月06日 12:00
摘要:中国妇女报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共116件。经过财经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116件议案全部办理完毕,并按照立法条件和工作进展情况将议案提出的有关立法项目分为五大类分别提出了办理意见。

中国妇女报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共116件。经过财经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116件议案全部办理完毕,并按照立法条件和工作进展情况将议案提出的有关立法项目分为五大类分别提出了办理意见。

全国人大财经委认为,其中,46件议案提出的26个立法项目确有立法必要,建议有关部门加强调研起草工作,待草案成熟时,争取补充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今后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审议。这46件议案包括关于制定反就业歧视法的议案2件。

孙晓梅等36名代表、高莉等31名代表提出,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贫富差距被迅速拉大,就业压力增大,就业歧视日益严重,现行反歧视法律制度缺失,对平等就业权的社会保障机制不足,建议制定反就业歧视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为,当前人力资源市场中确实存在对性别、户籍、相貌等方面的歧视现象,解决就业歧视问题是一项长期任务,制定反就业歧视法是该部未来的重点工作目标,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立法调研工作,总结实践经验,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立法建议,推动反就业歧视法纳入立法规划。财经委员会同意上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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