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成都市“好家风 好家训”家庭文化风采大赛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妇联 2016年04月18日 15:00

各区(市)县妇联、文明办、教育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讲话精神,积极实施市妇联“蓉城女性创优创美行动”,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家庭文化风采大赛,以家为媒,以“妇女儿童之家”、家长学校为阵地,展现家庭建设成果和好家风好家训,引领广大家庭及未成年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播正能量,为“美丽中国典范城市”、“中国幸福城市”等幸福成都行动贡献力量。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好家风 好家训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成都市妇联、成都市文明办、成都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分会场落地区(市)县、学校

执行单位:成都电视台少儿频道

三、参赛对象

以家庭、楼幢、社区、学校、文化机构等为单位的“小家庭”、“大家庭”。

四、参赛节目

推选数量:各区(市)县推荐4—5个节目

推选时间:2016年4月6日—4月19日

推选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团体自荐的方式进行推选,推选汇总工作由各区(市)县妇联负责。

节目要求:

1. 参演团队不低于3人;

2. 节目原则上为原创作品;

3. 节目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为主题;

4. 节目内容突出家庭伦理、良好家风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5. 表演时间10分钟以内;

6. 表演风格、形式不限。

五、时间安排

1. 宣传发动:4月6日—4月22日

主办单位联合发文,区(市)县按要求征集参赛节目,自行组织遴选工作。

2. 复赛:4月23日、24日

利用周末(共2天),在4个区(市)县的大型社区举行复赛(比赛地点另行通知)。各赛区前5名晋级决赛。

3. 决赛:5月15日

在学校多功能厅进行决赛(地点另行通知)。

六、比赛规则

1. 比赛顺序提前抽签确定;

2. 比赛现场由专业评委进行打分;

3. 评分标准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剧本创作、表演水平、服装造型、道具制作、演员化妆;

4. 表演时间10分钟以内,超时扣分;

5. 语言类节目四人以内(包括四人)的表演团队使用现场扩音(主办方提供四只话筒),超出四人的,需要自行调整解决扩音问题。

七、宣传方式

1. 在成都电视台少儿频道宣传活动情况。滚动播放预热宣传片;对复赛情况以活动专题形式进行播放;对决赛现场进行录制,制作专题节目播放。

2. 在“2016‘成都榜样’——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网络专题上设置“家庭风采大赛”专栏。网络专题链接如下:

(1)成都市妇女联合会官方网站“蓉城女性”http://www.cdsfl.org.cn/“寻找最美家庭”专题

(2)成都市妇联“蓉城姐妹”微信公众号“幸福家——最美家庭”专题

(3)成都手机报4G版“看度”客户端“政务-市妇联”栏目“寻找最美家庭”专题。

八、奖项设置

1. 一等奖4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0个;

2. 创作奖10个;

3. 组织奖10个;

4. 优秀奖若干个。

九、责任分工

1. 主办单位:联合发文,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宣传组织、比赛场地的筛选。

2. 承办单位:配合成都电视台少儿频道布置比赛场地、组织现场观众。

3. 成都电视台少儿频道:活动策划、宣传推广、组织实施。

4. 区(市)县妇联:负责推选参赛节目,按时间安排组织本地参赛队到指定地点参加比赛。

十、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好家风 好家训”家庭文化风采大赛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载体,已列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父母身教”行动重要内容,各区(市)县要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周密安排、厉行节约,以组织发动到位、群众参与率高、社会宣传广泛、实际效果突出为目标,实现“好家风 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

(二)善于挖掘,及时推报。各区(市)县要注意收集、挖掘基层“妇女儿童之家”、家长学校创编的各类“好家风 好家训”家庭文化节目,在遴选的基础上,认真填写《2016成都市“好家风 好家训”家庭文化活动风采大赛复赛报名表》、《2016成都市“好家风 好家训”家庭文化活动风采大赛复赛报名汇总表》,4月19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游老师    联系电话:86020569

报名邮箱:279530905@qq.com

成都市妇女联合会、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成都市教育局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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