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部门职能 反对家庭暴力
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成都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妇联等部门精诚合作,针对反家暴工作,从审判、侦查告诫、法律援助、生活庇护、建立预警机制等方面,加大对家暴的打击,进一步改善和维护了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主要作法如下:
一、发挥法院家庭暴力案件审判的职能
一是设置专门的审判机构“少年家事庭”审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将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理念融于对家庭成员,特别是家庭弱势群体的保护。二是对涉及到家庭暴力案件采取专门渠道受理,快速分案审理的方式,开设案件流转绿色通道。三是组建“涉少刑事合议庭”、“涉少民事合议庭”、“家事审判合议庭”三个精细化的专业合议庭,并专门设置家事调查官,实现涉及家庭暴力案件审理的细致化。四是对受理的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对受害当事人给予庭前下达人身保护令,庭后进行心理安慰、安全护送等特殊保护。
二、发挥公安对家庭暴力侦查告诫作用
一是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并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二是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及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三是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四是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派出所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五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发挥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功能
一是加强各级法律援助中心与站点之间的沟通联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二是进一步改善“12348”法律服务热线功能,提供全天候响应服务,特别针对隐私性和敏感性较强的家庭暴力等问题,安排专业律师在下午5点至晚上12点值守。三是建立“女律师数据库”,涉及家暴、强奸受害者的法律援助案件原则上由女律师援助;推行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专家评议制度”,提升法律维权满意度。
四、民政局庇护场所为受害者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成都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成都市救助管理站在成都市妇女维权救助中心设立了临时庇护场所“彩虹之家”,采取家庭式的照料模式,为受助对象提供24小时陪伴服务。除为合法权益受到不同程度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临时性的生活救助外,成都市妇女维权救助中心还积极做好维权知识宣传、协助返乡等工作,为陷入生活困境的弱势群体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五、妇联努力探索建立反对家庭暴力预警机制
一是争取市财政“平安成都”专项资金50万元,通过项目运作,有效整合专业机构、妇联组织、试点社区、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反对家庭暴力预警机制建设的探索实践。二是联合成都大学成立“成都市反家庭暴力研究中心”,指导社区开展反家暴预警机制的建设,并为家庭暴力防控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三是联合金牛区妇联、成都大学在金牛区黄忠街道金沙公园社区试点开展家庭暴力预警工作机制建设的实践探索。
六、形成反家暴宣传合力
各单位抓住“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采取现场咨询、媒体宣传、开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多种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进行普及宣传。此外,市妇联、市司法局还联合拍摄了反家暴法律援助宣传片,并在地铁、车站等人流密集地播放。市中院开展了网络庭审直播、巡回审判、坝坝法庭等。市依法治市办、市妇联、市司法局在全市举行了反家暴心理调适剧巡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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