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巾帼建功标兵网络推荐方案

来源:妇联 2017年09月01日 15:00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都市广大城乡妇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立足本职岗位,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创造新业绩,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潮流中彰显独特风采,在脱贫攻坚中贡献巾帼力量,在改革发展稳定一线赢得出彩人生,一大批岗位建功先进个人脱颖而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广泛宣传岗位建功先进个人的事迹,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妇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在工作岗位上创造无愧于时代的崭新业绩,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而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妇女联合会决定联合向省人社厅、省妇联推荐一批四川省巾帼建功标兵,其中通过网络渠道推荐1名。

一、评选推荐范围

在巾帼建功活动中,大力弘扬当代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立足岗位、脚踏实地、追求卓越、锐意进取、争创一流、无私奉献,为促进经济发展、带动社会就业、推动技术创新、创造经济财富、帮助妇女脱贫致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工作地在成都的城乡妇女。

二、评选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作为四川省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对象:

(一)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职业道德高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在创建和谐社会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示范。发扬“四有”、“四自”精神,对巾帼建功活动意义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积极响应“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三五”号召,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具有创新创优意识和行动,在本单位、本系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示范性。

(三)业绩突出。在日常工作岗位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技能,爱岗敬业,在提高自身素质上创先进,争优秀,在本单位、本系统业绩显著。

(四)作风优良。具有先进的性别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文明的服务礼仪,健康的生活方式,为脱贫攻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

(一)网络推荐。2017年9月1日将在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妇联官网开通网络推荐通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省级巾帼建功标兵表彰对象1名,申报的个人应在网络推荐通道填写个人相关情况、先进事迹,9?月10日17:00时关闭网络报名通道。

(二)综合评审。成都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对象主要事迹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提出候选对象。时间安排:9月12日—22日。

(三)网络公示。成都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候选对象,将在市人社局、市妇联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将候选对象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四川省巾帼建功标兵网络推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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