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寻找成都最美巾帼志愿者” 网络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妇联 2017年10月27日 15:00

各区(市)县妇联:

今年,按照市妇联党组要求,市妇联宣传部加强了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顶层设计,从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入手,制定实施了《成都市妇女联合会深入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将成都市巾帼志愿服务队命名为“一家亲”,统一了logo、旗帜、服装。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市妇联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的精神,拟在国际志愿者日到来之际,联合新浪四川开展寻找“成都最美巾帼志愿者”网络评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大力弘扬“立足社区、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持续发展”的巾帼志愿服务宗旨,树立巾帼志愿者形象,扩大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知名度和社会的认可度,推进蓉城女性“三大行动”,推动城市更加有序、干净、温暖,促进城市的文化品质的提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寻找“成都最美巾帼志愿者”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成都市妇女联合会

协办单位:各区(市)县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新浪四川

三、评选程序

(一)活动预热(10月27日—11月7日)

1. 通过新浪四川网站移动端以及微博微信,在大号的影响力下发出活动征集;

2. 在市妇联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上发布活动预热信息,公布参与活动规则等,调动网友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二)活动征集(10月30日—11月3日)

1. 各区(市)县推荐优秀巾帼志愿者,按照要求上报相关资料;

2. 在新浪四川网页及微信微博平台,设立“成都最美巾帼志愿者投票”页面,用于优秀巾帼志愿者展示;

3. 在市妇联“蓉城姐妹”微信公众号上设置“成都最美巾帼志愿者”自荐报名通道。

(三)初赛(11月8日—11月13日)

将各区(市)县妇联推荐的优秀巾帼志愿者和自荐优秀巾帼志愿者事迹在网上展示,通过“蓉城姐妹”微信投票选出前20名。

(四)决赛(11月27日—12月1日)

1. 初赛选出的20名优秀巾帼志愿者,拍摄3-5分钟的视频,展示志愿者个人志愿经历及故事。

2. 通过网友二次票选(占比40%)+专家评审团评选(占比60%),评选出10名“成都最美巾帼志愿者”。

(五)表彰(12月5日)

“12.5”国际志愿者日当天,评选出的10名“成都最美巾帼志愿者”将在市妇联官网、微信、微博上予以公布,并颁发证书及奖品。

四、推荐名额和条件

(一)推荐名额:各区(市)县妇联分别推荐3名优秀志巾帼愿者。

(二)推荐条件:

1. 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 各区(市)县妇联推荐的优秀巾帼志愿者必须为“成都志愿者”网注册的巾帼志愿者;

3. 推荐的优秀巾帼志愿者应长期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中,事迹突出、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推荐程序

 11月3日前,各区(市)县妇联要将本地推荐的3名优秀巾帼志愿者材料报市妇联宣传部。每位优秀志愿者附一份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张近期两寸免冠照片、精选2—3张电子版活动图片(活动图片为横向图片)。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寻找“成都最美巾帼志愿者”网络评选活动,是深化巾帼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巾帼志愿服务事业的重要举措。各区(市)县妇联要加强组织领导,使组织推荐优秀巾帼志愿者的过程成为巾帼志愿者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成为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的过程,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健康社会风尚的过程。

(二)要立足基层。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着重推荐群众身边看得见、学得到的优秀巾帼志愿者。要宣传优秀巾帼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和精神风貌,充分展现巾帼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提升自己的时代风采,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支持、参与志愿服务浓厚氛围。

(三)要严格把关。各区(市)县妇联要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和时间要求,认真组织事迹材料,各单位分管领导要亲自把关。11月3日前不能上报或事迹材料不符合标准的,视为放弃本次评选活动。

联系人:李晓锋        联系方式:13881770201

邮  箱:2503994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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