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统计局 2017年05月04日 16:59

成 都 市 统 计 局

成统计发〔2017〕16号

成都市统计局

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经发局、成都天府新区经发局、各区(市)县统计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促进统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四川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川统考办字〔2017〕1号)精神,现对2017年度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22日(星期日)。

1.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3.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全市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7月21日止。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四川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动员考生选择线上报名为主的报名方式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宣传,尽早安排考试报名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各区(市)县统计局具体负责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要认真填录和审核《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基本情况表》,并于7月21日前将《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基本情况表》通过市统计局OA办公系统上报市统计教育中心。

在五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内的中央、省、市所属机关、院校及企事业单位,外地驻蓉单位的报考人员,可到成都市统计教育中心(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6号5楼,电话:87736808,联系人:邓爽)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1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执行(见川人社办发〔2014〕19号文件)。

三、考试大纲及教材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2017年初级、中级考试用书共2本,《统计业务知识》(初级、中级)和《统计相关知识》(中级)。拟报考初级资格的考生,只需购买《统计业务知识》及相关学习指导与习题。拟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需购买《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相关知识》以及相关学习指导与习题。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用书另行通知。

考试大纲及用书的征订工作截止日期为6月30日,考生需向所在地统计局订购教材,由各区(市)县统计局汇总后统一向市统计教育中心征订(订多不退)。

四、考试收费标准

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继续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64号)执行。即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均按每人122元标准收取考试费;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标准按每人50元收取考试费。

五、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全国统计考办根据考试情况研究确定并予以公布。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录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对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全国统计考办将按规定核发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3年内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有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研究确定省内成绩合格标准,核发成绩有效证明,报全国统计考办备案(该证明在1年内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附件:1.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基本情况表

2.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成都市统计局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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