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成都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的通知
成府经普办字〔2015〕2号
市级各部门,各高校及科研机构:
成都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已进入资料开发应用阶段,为深度挖掘经济普查数据资料的价值,更好地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于我市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成都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普办)决定组织开展成都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具有研究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二、课题选题
成都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共有9个:
1、新常态下成都工业发展研究
2、成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研究
3、成都汽车产业发展研究
4、成都高耗能行业发展与节能降耗研究
5、新常态下成都服务业增长潜力研究
6、新常态下成都建筑业发展研究
7、成都市互联网消费情况研究
8、成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情况研究
9、成都小微企业发展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人员要求
1、课题组成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申报单位必须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2、课题组负责人须由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4、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研究成果评议会。
(二)研究要求
1、课题研究必须紧扣课题内容,结合成都“新常态、万亿级,再出发”的总要求来开展研究。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相结合,面上分析与重点分析相结合,自身分析与相关城市的比较分析相结合。
2、课题研究中的主要数据来源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不得以过去的研究成果代替本课题研究。
(三)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研究课题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的课题,必须以课题组的形式,并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
四、时间安排
(一)各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成都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申请书》(见附件3)一式5份,于2015年5月18日前报送至市经普办课题指导小组,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二)市经普办组织专家对申请课题进行评审,审定合格的课题由市经普办于2015年5月30日前下达正式立项通知。
五、联系方式
成都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由市经普办课题指导小组对口联系和指导,联系方式见附件1。
附件:1、成都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课题指导小组联系方式
2、成都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申报及管理办法
3、成都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申请书
成都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
附 件: 附件36.rar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0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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