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备选会计事务所 成都市商务委有事告知
各备选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成财绩[2016]1号)文件精神,我委依据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政府性审计、会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暂行管理办法》(成财会〔2012〕7号)的规定,抽取了4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是四川容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普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一方弘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现需比选确定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2015年度国家小微企业“两创示范”中央专项资金支出服务业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主要审计内容
(一)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成都市小微企业“两创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小微企业“两创示范”中央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成财企[2016]71号)《成都市商务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服务外包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16〕31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绩效评价工作(文件不予公开,可在市商务委706房查阅)。.
(二)项目包括因素分配资金、竞争立项资金及分配给多个区(市)县的规划分配资金,涉及项目资金1886.5万元。
二、比选方式三、需要提交材料四、审计完成时限
中标事务所应于2016年8月25日前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五、比选时间、地点(一)各项比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印证材料应完整;
(二)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时报送材料,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所报材料我委将按保密及档案管理规定予以保管或销毁,不再退回。
联系人:刘欣
联系电话:61883690
特此公告。
附件:参加比选会计师事务所需出具的材料.doc
成都市商务委
2016年8月9日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0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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