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务委关于2016年度老旧市场改造支持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来源:成都市商务委 2016年08月26日 15:00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财建〔2016〕105号)要求,按照《成都市2016年度老旧市场改造支持资金评审方案》安排,经逐级申报,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2016年度老旧市场改造支持资金项目进行了评审,拟对评审通过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从2016年8月29日起至2016年9月4日止。对项目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送达市商务委。个人意见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并附准确联系方式。不署真实姓名或不加盖公章、送达时间超过公示期的意见无效。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C座,邮编:610042

联系电话:028-61883712(市商务委监察室)、028-61883770(市商务委园区处)

附件:2016年度老旧市场改造支持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doc

成都市商务委员会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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