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农村电子商务示范试点、商贸示范镇等拟支持项目公示
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财建〔2016〕105号)要求,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对拟支持的项目进行公示。
一、拟支持的农村电子商务试点村名单
金堂县隆盛镇白果湾村、金堂县广兴镇风岭村、金堂县三溪镇长林村、金堂县土桥镇梁家沟村、金堂县金龙镇骑龙社区、金堂县转龙镇红豆村、蒲江县鹤山街办狮子树村、邛崃市平乐镇关帝村、邛崃市回龙镇五员村、蒲江县大兴镇炉坪村、金堂县隆盛镇黄桷桠村、邛崃市羊安镇泉水村、金堂县白果镇龙王村、蒲江县鹤山街办体泉村、蒲江县成佳镇沙楼村、都江堰市石羊镇金花社区、蒲江县大兴镇米锅村、大邑县斜源镇大鹏村、蒲江县西来镇福田村、金堂县三星镇双龙桥村、郫县花园镇白鸽村、蒲江县长秋乡高韩村、邛崃市大同乡周沟村、蒲江县朝阳湖镇仙阁村、邛崃市临济镇包塘村、金堂县五凤镇金凤村、邛崃市牟礼镇龙凼村、金堂县赵家镇平水桥村、蒲江县光明乡金花村、都江堰市柳街镇红雄社区
二、拟支持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名单
邛崃市、崇州市
三、拟支持的商贸示范镇名单
金堂县淮口镇、新都区新繁镇
四、拟支持的农村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名单
金堂县电子商务产业孵化中心
公示期为7天,从2016年9月7日起至2016年9月13日止。对项目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送达市商务委。个人意见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并附准确联系方式。不署真实姓名或不加盖公章、送达时间超过公示期的意见无效。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C座,邮编:610042
联系电话:028-61883712(市商务委监察室)、028-61883727(市商务委农村市场处)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0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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