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专项审计工作的公告

来源:成都市商务委 2016年09月19日 15:00

各备选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财建【2016】105号)要求,我委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16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竞争立项支持项目中以企业或单位相关财务数据或票据作为补助、奖励重要计算依据的项目开展拨付前专项审计。经统计,2016年度需审计项目共计243项,按支持方向共分为5各项目包。我委依据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政府性审计、会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暂行管理办法》(成财会〔2012〕7号),通过市财政局网络系统,随机抽取了20家备选会计师事务所(每个项目包各4家)。现邀请你们参加此次审计供应单位比选,经比选后每个项目包选取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审计内容

依据《成都市2016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竞争立项部分)申报指南》(成商务发〔2016〕56)(附件2),对作为补助、奖励重要计算依据的相关财务数据或票据真实性、合法性按照会计准则、审计准则进行专项审计,根据审计认定的财务数据或票据按照支持政策提出支持金额建议,并在2016年10月15日前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各项目包具体项目详见附件3。

二、比选方式三、最高限价

(一)2016年度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竞争立项部分)拨付前审计-电子商务项目包最高限价9.6万元。

(二)2016年度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竞争立项部分)拨付前审计-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项目包最高限价7万元。

(三)2016年度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竞争立项部分)拨付前审计-民生与服贸项目包最高限价4.5万元。

(四)2016年度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竞争立项部分)拨付前审计-农村处项目包最高限价6.35万元。

(五)2016年度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竞争立项部分)拨付前审计-外贸发展项目包最高限价6.75万元。

各会计师事务所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放弃比选。

四、需要提交材料

比选材料一式三份,须密封并在开标前带至比选会现场,具体材料详见附件1。

五、比选时间、地点

2016年9月20日下午3:00在成都市商务委825会议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蜀锦路68号市政府第四办公区南楼C栋8楼)召开比选会。

六、其他事项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竞聘项目以财政会计网系统分配为准,不得调整。

(二)各项比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印证材料应完整。

(三)比选材料我委将按保密及档案管理规定予以保管或销毁,不再退回。

特此公告。

成都市商务委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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