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 “成都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对策研究” 课题研究单位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商务委 2016年10月10日 18:0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委拟向社会公开比选“成都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对策研究”课题研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选项目

“成都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对策研究”课题研究:深入分析成都开放发展现状,重点分析成都高水平实施双向开放的制约因素,在国家大力实施“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提出未来五年成都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的对策建议。

该项目标底价:20万元人民币。

二、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成都市商务委提交报名材料和比选材料。市商务委相关处室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进入比选。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比选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基本情况进行无记名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1),得分最高单位确定为课题研究单位。

三、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竞选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二)竞选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课题研究方案等比选材料。

(七)报名表(见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名)。

注:报名单位须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同时在报名材料中提供加盖鲜章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比选时间、地点

2016年10月13日17:00前报名(报名地点: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蜀锦路68号市政府第四办公区南楼C栋713室,成都市商务委对外经济合作处)并报送比选资料,10月14日下午15:00在成都市商务委825会议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蜀锦路68号市政府第四办公区南楼C栋)进行比选。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通知参加比选,未接到比选通知的单位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再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斌斌

联系电话:61883750

成都市商务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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