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成都市电子商务企业案例选编项目比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成都市商务委拟开展2016年成都市电子商务企业案例选编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成都市商务
委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成都市电子商务发展十三规划》,拟打造一批具有高新技术和全新商业模式的“瞪羚企业”和“独角兽公司”的目标,结合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和创业天府行动计划,营造创新环境,激发创业活力,成都市连续三年开展了市级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评定工作,目前共评选出273家。为进一步加大对入选企业的的创新宣传力度,吸引资本市场关注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发展,营造全社会支持、鼓励、参与创新的浓厚氛围,成都市商务委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承办单位撰写《成都市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案例选编》(含彩色刊印500份),通过比较全面地总结和梳理,对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中的发展实际、创新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宣传推广,从而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二、项目内容
编制《成都市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案例选编》(含彩色刊印500份)
三、服务时间
2017年3月—2017年6月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9万元人民币,来源为财政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成都市商务委员会提交报名材料。市商务委相关处室根据报名材料对参选单位进行资质审查,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可进入比选环节。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1),由比选专家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及其提交比选文件的相应情况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比选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成都市注册的社团组织、企业及商务性服务公司;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五)注册成立时间距比选邀请发出时间两年以上;
(六)熟悉成都市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熟悉成都市电子商务相关企业,有较强的企业沟通能力;
(七)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应具有撰写企业案例的相关经验和公开发表的作品。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所需材料
(一)比选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社团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申请单位情况简介
(四)项目执行方案;
(五)比选报名表(见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名)。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原件和复印件复核后,退还原件。
八、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17年3月7日下午14:00,在市商务委825会议室(高新区蜀锦路68号市政府第四办公区C栋8楼)进行比选。
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将比选材料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煊林
联系电话:61883692
附件:http://xysj.cditv.cn/2017/0303/2017030306315544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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