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乌拉圭团组比选通知
各相关单位:
我委计划组织赴乌拉圭、古巴参加第11届中国-拉美企业家高峰会并进行经贸交流活动,按照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该公务团组的承办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选项目
“赴乌拉圭、古巴参加第11届中国-拉美企业家高峰会并进行经贸交流活动”承办机构
二、经费预算及来源
预算资金:25万元
经费来源:财政资金
三、服务要求
(一)团组成员:1人
(二)行程安排:
11月28-29日飞往乌拉圭
11月30日-12月2日参加第11届中国-拉美企业家高峰会;拜访拉瓦耶哈省政府
12月3日-12月4日出访古巴,期间举行”成都造.全球行”推介活动
12月4日-6日返程
(三)主要内容:
1.人员手续办理、吃住行安排及公务活动安排。
1.1就餐、住宿:严格按照财政标准安排,不得超标,酒店到公务场地车程不超过30分钟;
1.2交通:飞机(1人国际长段公务舱)+地面交通
2.中选单位需垫付费用;
3.以上内容如有变动,需按照成都市商务委具体要求为准。
四、资质要求
比选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五、比选方式
按照评分标准(见附件),对比选单位进行打分排序,得分第一的单位的中标单位。
六、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机构代码等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2014年至今,承办过市级部门及以上组织开展的对外经贸交流活动服务案例(合同复印件、相关佐证材料);
(三)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可提供相关承诺函);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五)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赴乌拉圭、古巴参加第11届中国-拉美企业家高峰会并进行经贸交流活动”服务方案。
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完整,于2017年11月24日10:00前提交至市商务委外贸处(蜀锦路68号C座7楼),超过时间的不受理。
七、比选时间地点
2017年11月24日10:00,在市商务委(蜀锦路68号C座703会议室)进行比选。
联系人:陈秦,联系电话:61883774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0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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