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商务委
2015年08月20日 12:47
摘要:为抓紧做好2015年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2015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财建[2015]13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抓紧做好2015年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2015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财建[2015]13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区(市)县外贸主管部门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初审,于8月25日前将初审后的企业资料、贴息资金申请报告(盖章)、《2015年进口贴息资金申请汇总表》(附表3)(盖章)及电子版一式四份上报市商务委外贸处,省级企业直接报商务厅和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
商务委外贸处窦川61883774
黄远鹏61883756
财务局企业处丁平全61888614
附件:《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2015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可在省商务厅或市商务委网站下载有关附件).rar
成都市商务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
2015年8月20日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0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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