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119届广交会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外贸企业:
第119届广交会展位申请于2015年11月1日起全面启动,现将《关于第119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告》转发你们,并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品牌企业确认时间:2015年11月1日-11月20日。
二、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向本区域内有出口资质和意向的企业广泛宣传广交会的有关情况,动员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出口企业充分利用广交会平台,广交客商,寻找商机,扩大出口。
三、根据大会要求,广交会每个展位预交展位费为10000.00元人民币,申请展位的企业请在申报展位的同时,将展位费汇入成都市外经贸展览公司(只收银行下帐回单,不收支票),交易团将以预交展位费为审核提交企业资料的依据,过期不缴纳视为放弃申请。未分配到展位的企业,交易团将在广交会开馆前退还预交展位费。分配到展位的企业需在开馆前补足余额,在展位分配结束后不按广交会规定使用展位的,不再退还预交展位费。
户名:成都外经贸展览有限公司
帐号:804301040005555
开户行:农行祠堂街支行
联系人:黄一兵
电话:8615881613881722288
四、企业打印申请表盖章后,请将申请表送成都市商务局外贸处,如要通过快递公司投递,请通过当地邮局EMS办理(其他快递公司无法送达办公区域,由此造成丢失的责任自负)。
成都交易团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敏
电话:61883756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蜀锦路68号C栋712室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0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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