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楼宇经济高端发展支持政策》(成办发〔2013〕61号)的有关精神,为加快规范成都市楼宇经济市场秩序,引导我市楼宇经济健康发展,切实推动《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划分》(DB510100/T082-2012)地方标准实施,现就开展2015年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2015年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工作遵循政府监督、行业主导、社会参与、自愿申报、公开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评定对象及申请主体
(一)评定对象。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建成运营的商务写字楼(即在统一的物业管理下,以商务为主,由一种或数种单元办公平面组成的租赁办公建筑,包括为商务、办公活动提供空间的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和场地),具备条件的,均可申请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
(二)申请主体。为我市商务写字楼物业的业主(即写字楼物业的所有权人)或业主代表,或经其授权代为申请的物业服务公司、物业服务顾问机构。
三、申请条件
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土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上,建成竣工且正式投入运营的商务写字楼(即以商务为主,由一种或数种单元办公平面组成的租赁办公建筑,包括为商务、办公活动提供空间的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和场地)均可申请本次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评定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成都市甲级商务写字楼”、“成都市超甲级商务写字楼”(详见2015年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有关实施细则)。
四、申报时间及报名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25日
(二)受理机构
2015年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的执行机构为成都市楼宇经济促进会,负责受理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报名、评审组织、认证相关事项。
(三)提交申请方式。请登录成都市商务委网站(http://www.cdmbc.gov.cn)及成都市楼宇经济促进会网站(http://www.cbepa.com)下载并打印《2015年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申请表》,按规定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递交成都市楼宇经济促进会进行资格预审。申请主体为写字楼的物业服务公司、物业服务顾问机构的,须同时提交业主授权代为申请的授权书。
(四)资格预审。成都市楼宇经济促进会将于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通过资格预审楼宇名单,按申报日期先后安排评审计划,通知楼宇企业领取书面评审及现场评测资料(含申报材料清单、自评打分表及相关技术文件),以便统筹安排成都市楼宇经济专家库专家进行分组评审。
五、评定方式
本次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将根据专家组书面评审及现场评测、顾客满意度调查、暗访三个环节的评测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等级评定结果报委员会备案(详见2015年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有关实施细则)。等级评定活动开展期间,委员会将派遣楼宇等级评定监督人员,全程监督等级评定工作实施。
联系人:范蓝心028-6132620615680836623
石冬娅028-6132620613982291031
陈谱028-6188376615828229061
联系地址:成都市楼宇经济促进会(锦江区总府路2号时代广场906B)
邮编:610016
特此通知。
成都市楼宇等级评定委员会
2015年12月7日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0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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