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淘汰工作有序推进 今年11月30日前淘汰全部黄标车

来源:交委 2017年08月07日 12:00

昨天,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我市顺利完成7月内淘汰全市剩余黄标车40%的工作任务,截至目前,我市尚余黄标车约7400余台,交管部门将持续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

据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黄标车淘汰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自工作开展以来,交管局积极宣传。各级交警发动属地社区、乡镇,深入居民院落、大型企业和厂矿,积极宣传黄标车的危害和国家黄标车淘汰相关政策,使群众主动淘汰黄标车;主动催告,将未淘汰黄标车清单按照属地下发到各区(市)县交警大队,逐台上门催告,查找车辆使用人,累计向近万名车主发出了《限期淘汰黄标车通知书》;加强管控,交管局联系市环保局、市交委、市商务委发布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限期全面淘汰黄标车的通告》,同步发布了《关于黄标车限制通行区域和时段的通告》,扩大黄标车的限行范围和时间。同时,全市各区(市)县交警大队也同步发布了对黄标车的限行通告,压缩了黄标车的行驶区域。交管局积极与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交委等市级职能部门,以及省机动车排污污控中心对接,沟通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其他黄标车淘汰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

自2017年8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黄标车在本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1)环线以内(含G4201绕城高速公路)以及高新南区剑南大道以东,濯锦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三环路以南、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区域(含上述道路)的道路上行驶。黄标车不得在各区(市)县主城区道路以及连接主城区的主要道路上行驶。黄标车不得从事道路运输业务,不得进入我市物流园区(中心)、公路货运场站、物流配送中心等物流作业场所以及各旅游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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